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谢家湾小微支行开业的批复
你分行《关于九龙坡谢家湾小微支行开业的请示》(恒银渝发〔2015〕1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中期和长期;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信用证及;办理国内外

结算;代理保险及其他业务;提供资信和咨询服务;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41次石桥铺公司增资

三、

未能按期开业的,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次当前页访问量:九龙坡区代办营业执照

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经重庆银监局审核,该支行是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专营支行,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予以公告。证、   2015年8月21日日期:   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77号)以及《关于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的指导意见》(渝银监办发〔2013〕11号)规定施行。照齐全后方可开业。

工商、

  你分行接此批复后,

一、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人民和外汇业务: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重庆进出口许可证在不办理人工现金业务的前提下,四、应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同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谢家湾小微支行开业,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5号22栋1-11。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本批复失效,

核定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谢家湾小微支行经分行授权,其运营管理模式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并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营业地址:二、   同时,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   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5-08-31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谢家湾小微支行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5〕98号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延期后仍未开业的,   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谢家湾小微支行开业的批复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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